招标采购
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海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 年山东龙宏石化 3 号喷气燃料(航煤)水路运输服务(7000 吨 / 10000 吨)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海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 年山东龙宏石化 3 号喷气燃料(航煤)水路运输服务(7000 吨 / 10000 吨)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7 - F205891 - 1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海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 年山东龙宏石化 3 号喷气燃料(航煤)水路运输服务(7000 吨 / 10000 吨)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船舶运力的企业对出厂的产品 3 号喷气燃料(航煤)通过海运方式从接收港运输至卸货港。本项目划分为 2 个包,包 1 为 7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包 2 为 10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可兼投兼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 1 为 7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002) 包 2 为 10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 1 为 7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含)。
2. 船运公司应具有营业执照载明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符合证明(DOC)。
3. 船舶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MC)。
4. 投标人提供自有船舶船龄 2 级及以上 (可提供运力船舶要求船龄≤18 年,具备 3 号喷气燃料(航煤)适装要求。自有运力及关联公司运力说明自有运力指投标企业出资购买船舶资产且船舶所有人为企业自身的运力,包括关联公司的自有运力以下情况两家公司可视为关联公司①直接控股 100%;②控股超过 50% 及以上;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的任何一方为同一人 (或单位)。
5. 投标人企业营业运营年限≥5 年(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 号喷气燃料(航煤)或相近产品运输经验 3 年及以上。
6. 投标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过一般等级及以上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出具承诺函)。
7. 投标人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及以上或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证书。
8. 船舶保险和船舶污染保险齐全,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法定文书符合海事主管部门要求。
9. 提供近三年(2021 年 - 2023 年或 2022 年 -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如近期发生大型投资,且该笔资金用于投资主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均不为负。
10.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须提供运力保障承诺书并盖章,承诺可提供船舶的最大运力作为运力保障参与招标公司业务,无论节假日均须保障招标方业务需求,并承诺船舶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运力船舶。
12.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包 2 为 10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含)。
2. 船运公司应具有营业执照载明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符合证明(DOC)。
3. 船舶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MC)。
4. 投标人提供自有船舶船龄 2 级及以上 (可提供运力船舶要求船龄≤18 年,具备 3 号喷气燃料(航煤)适装要求。自有运力及关联公司运力说明自有运力指投标企业出资购买船舶资产且船舶所有人为企业自身的运力,包括关联公司的自有运力以下情况两家公司可视为关联公司①直接控股 100%;②控股超过 50% 及以上;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的任何一方为同一人 (或单位)。
5. 投标人企业营业运营年限≥5 年(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 号喷气燃料(航煤)或相近产品运输经验 3 年及以上。
6. 投标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过一般等级及以上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出具承诺函)。
7. 投标人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及以上或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证书。
8. 船舶保险和船舶污染保险齐全,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法定文书符合海事主管部门要求。
9. 提供近三年(2021 年 - 2023 年或 2022 年 -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如近期发生大型投资,且该笔资金用于投资主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均不为负。
10.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须提供运力保障承诺书并盖章,承诺可提供船舶的最大运力作为运力保障参与招标公司业务,无论节假日均须保障招标方业务需求,并承诺船舶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运力船舶。
12.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 / 包(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
七、其他
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海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 年山东龙宏石化 3 号喷气燃料(航煤)水路运输服务(7000 吨 / 10000 吨)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海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025 年山东龙宏石化 3 号喷气燃料(航煤)水路运输服务(7000 吨 / 10000 吨)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0677 - F205891 - 128
项目简要: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船舶运力的企业对出厂的产品 3 号喷气燃料(航煤)通过海运方式从接收港运输至卸货港。本项目划分为 2 个包,包 1 为 7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包 2 为 10000 吨航煤销售槽配送,可兼投兼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与招标人全资子公司(山东龙宏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含)。
2.2 船运公司应具有营业执照载明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符合证明(DOC)。
2.3 船舶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MC)。
2.4 投标人提供自有船舶船龄 2 级及以上 (可提供运力船舶要求船龄≤18 年,具备 3 号喷气燃料(航煤)适装要求。自有运力及关联公司运力说明自有运力指投标企业出资购买船舶资产且船舶所有人为企业自身的运力,包括关联公司的自有运力以下情况两家公司可视为关联公司①直接控股 100%;②控股超过 50% 及以上;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的任何一方为同一人 (或单位)。
2.5 投标人企业营业运营年限≥5 年(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 号喷气燃料(航煤)或相近产品运输经验 3 年及以上。
2.6 投标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过一般等级及以上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出具承诺函)。
2.7 投标人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及以上或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证书。
2.8 船舶保险和船舶污染保险齐全,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法定文书符合海事主管部门要求。
2.9 提供近三年(2021 年 - 2023 年或 2022 年 -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如近期发生大型投资,且该笔资金用于投资主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均不为负。
2.10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投标人须提供运力保障承诺书并盖章,承诺可提供船舶的最大运力作为运力保障参与招标公司业务,无论节假日均须保障招标方业务需求,并承诺船舶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运力船舶。
2.12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龙宏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 / 包(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4.3 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底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07:30 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08:0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08: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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