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省玉溪监狱工会会员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云南省玉溪监狱工会会员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云南省2025-09-05
项目概况:云南省玉溪监狱工会会员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X-2025-08-30
云南省玉溪监狱工会会员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回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约330000.00元(大写:约参拾参万元整)。
最高限价:¥300.00元/人/节(具体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云南省玉溪监狱工会会员采购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中秋节:山羊奶、酸奶、大米、菜籽油、坚果、巧克力等或相关物品提货券;国庆节:卷纸、抽纸、牙有、洗衣液、洗发水、洗衣皂等或相关物品提货券;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采购人采购通知后,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发放工作,或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物品提货券供采购人自行选择同等价值的商品。
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监狱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麦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作要求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云南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云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023年3月底前,各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出台鼓励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采购人全面或阶段性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分类免磋商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并完善保障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的要求规定,故本项目不以任何形式、渠道收取任何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出现磋商保证金描述的,均以此条内容要求为准。
3、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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