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rd2025 - 02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8008.844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海汽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电缆 ZR - YJV22 - 8.7/15kV - 3×240mm2 路径长 1300 米(电缆总长 1400 米,其中沿原有电缆沟敷设 200 米,沿新建两回顶管敷设 1000 米,排管敷设 50 米,沿车辆通道敷设 50 米);预留 100 米预留量(为电缆终端、盘圈、中间接头、接入设备、电缆预留管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照,要求在有效期内);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1.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期间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后临时时间,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签订合同前的时间)。
1.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核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rd2025 - 020
项目名称:海口总站二期红线外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008.844 元
最高限价(如有):308008.844 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电缆 ZR - YJV22 - 8.7/15kV - 3×240mm2 路径长 1300 米(电缆总长 1400 米,其中沿原有电缆沟敷设 200 米,沿新建两回顶管敷设 1000 米,排管敷设 50 米;沿车辆通道敷设 50 米);预留 100 米预留量 (为电缆终端、盘圈、中间接头、接入设备、电缆预留管使用)。
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60 日历天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照,要求在有效期内);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1.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期间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后临时时间,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签订合同前的时间)。
1.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核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2 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 年 09 月 16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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