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数字孪生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数字孪生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JLY2025 - CG031;
项目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数字孪生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万元;
最高限价:100 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数字孪生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一期提供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年度(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检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 Xxx 项目文件材料 + 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1);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 2025 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 24 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 300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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