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梁河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梁河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DZB2025 - 06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3 万元,招标人为玉溪润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涉及 1 幢 1 - 3 单元 3 台有机房乘客电梯载重量 1000kg,速度为 1.5m/s,保障数为 11 层 10 站 10 门,旧电梯残值均为 15000.00 元 / 台(不允许竞争,残值由成交供应商办理旧梯注销手续后自行处置);具体技术标准、配置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塔区艺紫路 6 号紫艺苑小区电梯更换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 2024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出具的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相应供货和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若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含 B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以上(含 C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析产所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含 B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析产所产品速度以上)资质;2)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以上(含 C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析产所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采购事项的公告》(2021 第 41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采购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的规定,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含 5 月 31 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正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换证的,电梯制造商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如办理新的资质资质证书无明确许可参数,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许可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3.3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3 人,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自行办理,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现场携带或网络上传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④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 元 / 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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