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 年供水管网漏水治理项目 - 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 年供水管网漏水治理项目 - 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Y2025028(JL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 年供水管网漏水治理项目 - 二标段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58.3167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 年供水管网漏水治理项目 - 二标段施工监理。
2.2 建设规模:项目将对老化管道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供水管线、水泵房、水池、室外水泵、柴油泵、室外稳压设备、路面恢复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和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含监理备查及保修阶段)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8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投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 号)。
3.3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须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拟派驻的其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岗投标人员拟的被授权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 -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 -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本项目的全部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4.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3 招投标文件及主、采购方面登录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开展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长春市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前通过线上,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参加该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可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5.4 本工程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登录,进入 “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线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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