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入围供应商,参与投标人的各类采购活动,根据采购人年度采购计划及实际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 招标范围:本采购工作主要内容为新疆云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药剂供应商入围;本次招标仅算入围供应商,在招标人有某一具体采购项目时,通过招标入选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一来源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方式选取),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对于某一具体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根据具体采购项目需求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生产药剂主要包括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PAM(阳离子)、PAM(阴离子)、次氯酸钠、工业盐、生石灰、柠檬酸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入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实施地点:按照合同约定地址(具体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2.5 入围投标人数量: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2 家(含),则入围 4 家;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9 家(含),且<12 家(不含),则入围 3 家;
(3)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9 家(不含),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6 货物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袋、包装桶等)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未翻新的材料制造,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 “委托人要求” 公布的产品技术要求,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安全使用;在原料、生产过程、检验方面符合合同约定,其品质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随附所有质量证明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保证在制安到货后现场 12 个月内保证药剂质量,如因供货质量供货量达不到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须退回原供应商处调换,其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
3.2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拥有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提供生产企业(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若自行负责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提供满足运输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 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09 月 01 日(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本项目全部药剂的任意单批生产批次药剂的检验检测报告。
3.5 投标人须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 - 13:30;下午 15:30 - 18:30,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费:500 元 / 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3 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文件费缴费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邮箱递交,不召开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9 月 26 日 11:00
5.3 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11:0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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