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JS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08.55 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华宇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1 标段;
(002)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2 标段;
(003)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3 标段;
(004)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4 标段;
(005)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5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002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003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3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004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4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005 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05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 A 砂船的船员证、身份证(正、反面);
(4)海事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
(5)具备采砂船设备二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等);
(6)具有砂场使用土地 2 万平米以上,具有第二砂场使用土地 1.5 万平米以上(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等)。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售后不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8 日,09 时 30 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JS2025031;
项目名称:农安县松花江河道采砂设备租赁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预算金额:见下表;
采区名称:
青山口乡朱家串屯可采区
邢家窝可采区
黄鱼圈乡八里营子可采区
黄鱼圈乡刘文库可采区
小城子乡镇江口可采区
招标控制价(万元):
207.75
99.9
142.5
56.7
101.7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采砂为中砂(3.0 - 2.3)及中砂以上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采砂船设备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砂船的船员证;
(4)投标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应具备的至少二级采砂船设备,每艘船至少配备两名带有船员证的船员;
(4)投标人须具备海事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
(5)投标人须具有砂场使用土地 2 万平米以上,具有第二砂场使用土地 1.5 万平米以上;
(6)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业绩情况发票。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可对任何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标段的采砂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 A 砂船的船员证、身份证(正、反面);
(4)海事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
(5)具备采砂船设备二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等);
(6)具有砂场使用土地 2 万平米以上,具有第二砂场使用土地 1.5 万平米以上(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等)。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售后不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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