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 - ZB - 2025090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概况:包括食材采购与保管、劳务服务和用工保险、用餐加工与制作、餐食配送、日常用品采购与保管、燃气费、水电费、房屋使用费等。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更名与外场餐查工作、食品安全与管理、卫生保洁与监督、垃圾和餐食清运与处理、食堂定期消毒等提升食堂优质服务的相关工作。
服务需求:
服务对象、服务地址、服务范围: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联合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采购需求)、长春市四十五中学分校、长春市十五中学分校 5 校;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 * 就餐标准计算;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合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学期满意度测验两次,师生满意率达到 80% 以上,两次达不到 80% 或接到投诉两次及以上,用餐时出现异物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及质量: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吉教联(2023)29 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免责声明:用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中标单位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就餐数量做出保证及中标人不因就餐人数减少降低菜品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投标人须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为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2.3 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 A 级标准;
2.4 具有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
2.5 投标人须提供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总监 1 人、食品安全管理员 1 人、营养指导员 1 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辅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 1 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 1 人,强制作性工作须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2.6 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并在邮箱的 “邮件标题” 中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的附件中注明以下几个因素: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A4 纸;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 A 级标准、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证书;
③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3.2 售价:1000 元,售出不退。
四、截止(开标)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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