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先导科技中心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先导科技中心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先导科技中心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米自企业白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
22采购范围和内容:采购电梯19部(包含电梯设备及一切有关的零部件、易损件、元器件、挂钩及预埋件等用于电梯工程的材料,电梯、电梯圈梁、电气部分安装等(包括监控摄像头、五方通话、井内检修照明及检修插座的管、线、灯、插座面板、防雷接地、机房内开孔工字钢、设备、刷卡、电梯设备及与消防联动及相关调试等),即完成从电梯采购、安装调试至取得电梯使用证的所有工作内容:设备清单规格型号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周期: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且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①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的电梯制造企业;
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满足①要求,且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的单位,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16:00至2025年9月13日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营业执照(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企业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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