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9月最新招标: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受长春市康宁医院的委托,对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工程采购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康宁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工程采购
1.2招标编号:JLJHZB-2025-C0050
1.3采购需求: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61605.83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2.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各申请人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Word版本各一份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如因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2025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2025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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