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青岛南安源璟(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 94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岛南安源璟(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 94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ZZ-20250904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南安源璟(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 94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36078.04 元,招标人为青岛南安源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概况:在青岛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尖顶侧 945KW,直侧 1120.14KW,拟采用 630* p 单晶硅电池板组件 1778 块,匹配 1-12-110kW 组串式逆变器 13 台,全部采用 “自发自用” 的低压并网模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为 1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青岛南安源璟(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 94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南安源璟(顺清循环有限公司)环保园区 945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限设计与施工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承办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1.1 应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6.1.2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1.3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班子负责人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
6.1.5 担任过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2)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7.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7.1 投标人同类工程要求
7.1.1 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7.1.2 投标人参加开标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3 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 6 万元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项目。
7.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要求
7.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7.2.2 投标人参加开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 6 万元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总投资 300 万元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理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6 日 09:00 起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16:00 止,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报名,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5、设计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投标单位人员近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7、若为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收费 300 元,供应商于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报名截止后由单位统一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报名单位邮箱。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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