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XM-20252013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按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本项目人员工资(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6 名人员;按每个食堂,原则上每 100 名就餐学生配备 1 名食堂员工。(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6)近 3 年经营期内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学生罢餐、劳务纠纷、经营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9 09:00 到 2025-09-15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9 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9-19 14:00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LXM-202520132
1.2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属服务类单,服务费费率报价上限低于食堂学年伙食收费收入总额的 24.5%。(超过此限额,报价无效)采购人按下述公式结算服务费费用:服务费 = 服务期内学校食堂收取的伙食总金额服务费率。
1.5 采购需求: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2025-2026 学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负责为学校提供午餐制餐服务,师生就餐人数约 840 人,其中学生约 780 人,教职工约 60 人。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校方每学期将对食堂进行师生满意率调查,食堂满意率从质量、数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师生对食堂评价的满意率应达 85% 及以上,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或者停止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或出现疫情等不可预见性情况,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执行)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2.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 供应商须按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本项目人员工资(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6 名人员;按每个食堂,原则上每 100 名就餐学生配备 1 名食堂员工。(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6 近 3 年经营期内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学生罢餐、劳务纠纷、经营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2.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止,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竞争性磋商每套售价 600 元(现金),售后不退;(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 U 盘为载体存储。
7.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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