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配电房增容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配电房增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配电房增容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配电房增容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配电房增容项目
2.2项目编号:GXDYZB-HZ-202504
2.3建设地点: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钟山县城西路30号)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载列的全部内容。
2.5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配电房增容项目主要有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1.高压及配电房设备部分;2.低压出线电缆及设备部分;3.新建低压二级配电柜4台,新建2层2列行车转角井2座、2层3列行车转角井5座、3层4列行车四通井1座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载列内容。
共招1家供应商入围【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2.8招标控制价(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壹万肆仟玖佰柒拾玖元伍角肆分(¥2914979.54)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10项目出资比例: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等级为五级(含)以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3.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7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3.12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线下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3.1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20元。
4.4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4.2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5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必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5.2提交方式
5.2.1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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