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功能升级研发招标告
长春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功能升级研发招标告
项目地区: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FW-20250801;
2.项目名称:长春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功能升级研发;
3项目概况:对长春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新墙商家优惠券管理系统、新增新能源充电停车优惠、数据统计智慧大屏、升级数电发票、ETC接入功能、漏洞修复、企业级平台升级城市型平台等,共计27个模块38个子功能升级研发;
4.服务范围:选定一家专业软件研发单位,为长春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系统功能升级研发提供技术服务;
5.服务地点:长春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城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8:30-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台并为1个Pdf后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代理机构在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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