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郑州卓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键金属材料提取产业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州卓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键金属材料提取产业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卓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对郑州卓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键金属材料提取产业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郑州卓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键金属材料提取产业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 招标编号:SXZB01 - 2509003
3. 项目地点: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人和路东侧、风尚街南侧、兴业路西侧、蒋坡街北侧。
4. 项目投资:约 7.2 亿元。
5.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 147683.29 平方米(合 22.152 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136552.36 平方米(合 204.83 亩),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11130.93 平方米(合 16.70 亩)。
新建建筑面积 109784.1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7824.1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96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77693.16 平方米,包括配套用房面积 1176 平方米、生产车间面积 172517.16 平方米、研发楼 4000 平方米以及与之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总图运输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新建厂房有配料车间、原料浸出车间、粗提取车间、精提取车间、多功能车间、标准化厂房及办公宿舍楼。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9.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 2 个月;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
10.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项目参与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出具承诺书)。
注:以上参与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则提供企业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 或登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存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7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 时间:2025 年 0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3. 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投标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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