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嘉黎县尼屋乡实施农田基础设施设备
西藏 2025-09-09
项目概况
嘉黎县尼屋乡实施农田基础设施设备 的潜在投标响应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XZCG-2025-018
项目名称:嘉黎县尼屋乡实施农田基础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71.25万元(大写:柒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71.25万元(大写:柒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采购需求:忠玉村太阳能电子网围栏建设,浪沃村农田引水设施改善详见第5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供应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2.3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每天09: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带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提供一个202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售价:850元每套。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和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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