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CG202503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8.4046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 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东莞市东城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50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4,046.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1
采购标的:东莞市东城医院污水处理运营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00-09:3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自投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个日历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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