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塔城地区乌苏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锅炉系统采购
塔城地区乌苏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锅炉系统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乌苏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锅炉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0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兴聚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12MW天然气、生物质承压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锅炉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附属设施设备(含设备基础、天然气施工接入,不含变频器、配电柜、动力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验收、质保、售后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施工配合费、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等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乌苏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锅炉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乌苏市清洁能源供热项目锅炉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能力。
(2)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级(含B级〉及以上),有类似本项目经验,并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能力。
(3)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B级(含B级)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级〈含B级〉及以上〉有类似本项目经验,并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能力。
2.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时3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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