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采购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GXZC - 25146020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超过拟发行额的 0.15%/ 年,按实际发行额度支付(实际发行额 × 承销费率),招标人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总行或经其总行授权的能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地方一级分行;同一银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组成联合体参选;总行参选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及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同时提供总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及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 /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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