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ZYB(2025)17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0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540 亩,主要建设可配套年产 40GWH 储能电池的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总用地面积 332897 平方米,建筑面积 238320.17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 2025 年 3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检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 518 号。
2.3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540 亩,主要建设可配套年产 40GWH 储能电池的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总用地面积 332897 平方米,建筑面积 238320.1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极段、电芯段(装配 + 化成)、原材料仓、电解液仓、危废库、综合仓、NMP 循环包装罐区及泵房、动力池、MP 车间、成品仓库、污水站 + 事故水池,循环包装清洗区、拆电池房、连廊、云中心(含办公)、门卫等。
2.4 招标范围:远景动力智能锂电池宜昌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求的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 履约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项目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检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
2.6 质量要求:本项目内所有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进行检测,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编制规范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协助采购人通过各部门的审批。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 2025 年 3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3.4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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