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校园排烟、新风系统服务采购
【今日资讯】
上海市2025-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2025年度校园排烟、新风系统服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校园排烟、新风系统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G-2025-0082
项目主要内容:对学校食堂内的排烟、新风系统开展采购服务,对脱排烟罩、风管、排风机、油烟净化器、设备平台支架、风机减震、防火阀、防火软接、电控及布线、百叶风口等设备的供应与安装,以及利旧设备清洗、辅材料供应、吊装、人工运输等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交付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高平路131号
交付日期:计划施工工期25日历天(起始时间根据总包单位总进度计划确定)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预算人民币65.912万元,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5.912万元,超过此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应选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1.兹定于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
2.地点:上海
3.售价:磋商文件按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5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并携带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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