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金丽路 55 号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丽路 55 号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YX-CGZB2025-0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丽路 55 号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7.567632 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对一栋 4 层建筑物的第二、三、四层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 950 平方米,总投资约 97.5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丽路 55 号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丽路 55 号装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特殊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相关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如有新的文件,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1. 时间:2025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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