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公告
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公告
(编号:HNSP-2025-0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条件
本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258500 万元,人为洛阳汉新臻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形式为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报报批建、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电站管理系统软件定制开发、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培训、指导维护直至项目交钥匙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电力、机电、发输变电或供配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发输变电或供配电相关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 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 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7、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第 1、6 条规定,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应满足第 2、3、4、5 条规定;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8、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现场获取,500 元 / 份,售后不退。2、获取文件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文件
七、其他
一、条件
本项目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人为洛阳汉新臻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编号:HNSP-2025-029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约占用场地 105 亩,拟建设 300MW/1000MWh (200MW/4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100MW/600MWh 全钒液流储能系统) 新型复合技术路线独立储能电站和光储充一体化重卡 V2G 双向充电站,组成能源互联网体系。新型独立储能电站主要服务于市场化电力交易,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并配合电网出力,容量租赁、消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所发绿色电能等。绿能零碳重卡充电站将响应国家政策,发展建设绿色电力,推动大功率充电桩建设落地,服务于重卡运输车辆充放电、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化交易等,预计可供 150 台新能源重卡车辆同时充电。主要建设:200MW/4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100MW/600MWh 全钒液流储能系统;绿能零碳重卡充电站建设 3MW 光伏车棚和 120 台 600kW 单桩双枪充电桩、30 台 400kW 单桩双枪充电桩合计 150 车位。
4、范围: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报报批建、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电站管理系统软件定制开发、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培训、指导维护直至项目交钥匙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控制价:2585000000.00 元。
7、计划工期:24 个月。
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人的要求。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 “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场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12、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电力、机电、发输变电或供配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发输变电或供配电相关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 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 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7、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第 1、6 条规定,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应满足第 2、3、4、5 条规定;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8、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获取,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4.3、获取文件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或者送达地点为详见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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