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505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永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40.00万元,设计费用约6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 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肆级及其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 程总承包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 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③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 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牵头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 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 时间不满三年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2)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5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高级
工程师(电力或供电相关专业)职称,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扫描 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
(4)其他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5)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的承诺(自行承诺):
(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得
更换的承诺。
(2)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7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 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
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上午08: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相 关事宣。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售价:500元 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仁县县城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7个点位(税务局、天和人家停车场、永宝地产、永仁宾馆、永 仁高铁站、苴却社区、老县委)。
2.3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40.00万元,设计费用 约60.00万元。
2.3.1该项目建设拟在永仁县城内选址7个点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服务设施选取 其中2个点位新建相应配套电网附属设施及光储充设备。
2.4工期要求:7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1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 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为:
(1)设计:全部设计工作(包括项目所需涵盖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设备采购充电桩、变压器及供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设备采购工作,含检测、检验、
包装、运输、保险(含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调试、试运行、技术 资料的提交、人员培训等。
(3)施工经发包人确认的全部设计内容均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智能化设 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配电工程、环境工程等。达到项目EPC交 钥匙工程验收标准。
(4)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中间过程验收,配合
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5)工程项目全部设施的修建、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 册》送交发包方。
(6)外联协调:主导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
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7)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和管控。
2.6质量要求:
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
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设备须达到相关 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充电桩不少于3年质量保修期(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 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其他按国家相 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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