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
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9.13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米、面、油、干调、蔬菜、海鲜及肉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面、油、干调、蛋类等;(002)海鲜类;(003)肉类;(004)蔬菜豆制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米、面、油、干调、蛋类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少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002海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自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003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蔬菜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报名资料盖章原件请开标当天携带并递交。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营口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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