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汶川县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汶川县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汶川县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汶川县汶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汶川县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汶川县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8.供应商未对本次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本项目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日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将以下资料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加盖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②报名及文件领取记录表扫描件。发送至采邮箱,【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及时进行回复】。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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