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HO20250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2.18万元,招标人为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392.18万元/年。其中A分标:1002.53万元/年,B
分标:389.65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B分标;(002)A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B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3.1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2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3供应商须合法经营,并在南宁市设有仓库,且需自有或租用运输车辆,供应商必须具备充足的仓储能力及5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物资配送至朴诚公司所有经营点的配送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002A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
质:
3.1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2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3供应商须合法经营,并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具需自有或租用运输车辆,供应商必须具备充足的仓储能力及5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物资配送至朴诚公司所有经营点的配送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
2.2项目编号:PCHQ20250015
2.3采购内容:A分标:冻肉类半成品类;B分标:调味品干杂类。
2.3.1数量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2.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392.18万元/年。其中A分标1002.53万元/年,B分标38965万元/年。
2.5采用综合评审模式,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其中:A分标5家,B分标:3家。入围供应商可获得向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货资格,具体确定每批货物供货资格的办法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为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的唯一供应商。
2.6合同供货服务期限:21个月。首次合同期为12金月(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首次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若供应商在质量品质、服务响应以及供货价格等方面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可续签第二次供货服务合同(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3.1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2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3供应商须合法经营,并在南宁市设有仓库,且需自有或租用运输车辆,供应商必须具备
充足的仓储能力及5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物资配送至朴诚公司所有经营点的配送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4.3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开始时间:
A分标:2025年10月14日上午8:00。
B分标:2025年10月15日上午8:00。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A分标: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截标,9:00开标。
B分标: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截标,9:00#标。
5.3证明材料:(1)投标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付款截图或银行回单):(4)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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