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型建材项目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型建材项目
(招标编号:JLYB-2025-CG-3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型建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98 万元,招标人为白山市煜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LYB-2025-CG-39
1.2 项目名称: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型建材项目
1.3 最高限价:998 万元
1.4 采购内容:窑车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1.5 质量标准:需符合行业标准(如《隧道窑用窑车技术条件》),要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质保期不低于 18 个月。
1.6 工期:供货日期 25 日内安装验收完毕,因场地受限不提供现场制作。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企业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185 号);
(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90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金属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等相关专业,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需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 近一年(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响应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 (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到现场报名购买响应文件。
3.2 响应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3 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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