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无锡灵山景区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范围: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主要为全封闭锂电车、敞开式锂电车及配套附件、辅材的供货、包装、运输及装卸(指定地点)、报批报验、设计深化、安装调试、质保、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有关说明”,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2.供货期:收到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招标人使用;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4.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电池组质保至少5年,整车质保至少2年,质保期内须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含易损易耗件)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5.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128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中:车辆单价最高限价如下,高于以下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山景区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招标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5.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原品牌全新合格品,技术指标及性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成品满足环保要求;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7 09:00到2025-09-23 16:00
获取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每天9:00-11:30,13:30-16: 00 时(北京时间)。售价:零元/份;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确认无误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1 14:00
六、开标时间:2025-10-11 14:0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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