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光纸采购项目
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光纸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光纸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0.3000万元,招标人为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高光纸245吨,规格型号:446mm*37g*5200m。详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光纸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高光纸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1.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1.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或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分别进行查询,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行贿刭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V法失信主体”,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
1.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1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和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别说明:(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2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提供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递交一式贰份,A4纸邮箱报名的递交一份材料即可),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1.2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
1.3获取方式:通过邮箱报名领取。
特殊说明:通过邮箱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须将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扫描至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命名为公司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时限为一个工作日,请投标人预留充足的报名时间,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送购买文件汇款信息,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款,并将标书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则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邮箱回复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1.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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