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TYFG202504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建设)总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6555.41,招标人为兴宁市兴东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
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
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火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供应商资格(3)至(4)点要求。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需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履约事项: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热点信息
-
新型SMD晶体谐振器智慧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喷胶机、激光封焊机及测试分选编带一体机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
-
衡阳智能计量衡器产业园智慧园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BR2025-F039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