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招标公告
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6.4600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三级康复医院,设置床位 500 张。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580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44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14060 平方米,主要设置医疗用房 (含康复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管线、道路广场、室外照明、绿化等室外总体工程等。项目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 C-01-01 地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因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网址链接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为具备以上要求资质的单位;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含本数)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5 日 2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20:00 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4〕1193 号、琼发改审批函〔2025〕65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2.2 项目编号:HNQL2025GC-W021
2.3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三级康复医院,设置床位 500 张。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580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44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14060 平方米,主要设置医疗用房 (含康复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管线、道路广场、室外照明、绿化等室外总体工程等。
2.4 项目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 C-01-01 地块。
2.5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过专家论证,取得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复。整个施工期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2.6 招标范围:海南省荣军优抚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7 招标控制价:1064600.00 元 (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因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网址链接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为具备以上要求资质的单位;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含本数)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20:00 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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