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委会林显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重要通知》:
广东省
2025-09-17
受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5年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委会林显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ZJSK2025-CG011
二、项目名称:2025年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委会林显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398470.34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工期最高限价(元)2025年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委会林显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项90个日历天398470.34
2)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章用户需求。六、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注册人员,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在供应商企业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供应商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已办理磋商响应登记的供应商。
七、磋商文件领取须知:
①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 年9 月17 日至 2025 年9月24日期间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
响应登记:项目响应登记表(见邀请函附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转账汇款凭证、开票信息(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票)。
②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
九、磋商时间:2025 年 9月 28 日 下 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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