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聘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聘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RL-2025032;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聘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采购需求:1、管理优化服务,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梳理并重构关键业务流程,明确权责、提升效能与服务响应;完善制度体系以满足规范运作 与国企改革要求,并形成咨询报告;2、跟踪咨询服务,通过配套实施支持确保各项优化措施有效落地,最终全面提升组织管理效能与核心竞争力;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甲方要求的优质服务;
成果或目标要求:咨询报告需思路清晰、措施具体、路径可行、责任主体明确、预期效果可衡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 诺书。如供应商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4人员要求: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咨询服务期间服务团队人数不低于5人;跟踪服务期间服务团队人数不低于2人。
2.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等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徐州双楼铁水联运配套仓储堆场 EPC 工程桩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9170014...
-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内蒙古受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现就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