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今日公告》
广东省 2025-09-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JW-2025-015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约1,991,16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数量项目性质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实际合同签订时就餐配送服务1家非政府采购间为准)。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
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4.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附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
执照,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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