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招标>宜兴市法院智慧充电车棚项目
(招标编号:GZZX-GC-2025-08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兴市法院智慧充电车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901577万元,招标人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价:169015.77元,最高限价:169015.77元。2、计划工期:20日历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9日。3、质量标准:合格。4、项目地点:宜兴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宜兴市法院智慧充电车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宜兴市法院智慧充电车棚项目: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建N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1.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709:00到2025-09-2216:00获取方式:(1)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25年4月~2025年9月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8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809:30
七、其他
1、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复印件加盖公章;(7)、《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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