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招标>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所代理金融纠纷案件采购项目
安徽 2025-09-19
受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所代理金融纠纷案件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所代理金融纠纷案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ZW2025-062;
3、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履约完成且经招标人考评,结果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且双方均无异议,则可在原合同条款基础上续签一年。
6、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基准价格详见采购需求。招标人设定最高费率为100.00%(即不高于基准价格全额),投标人应在最高投标费率以下(含)自主报价,投标费率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即为中标后执行的结算费率。最终结算费用=服务基准价格×中标费率。投标费率不得高于100.00%;
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基准价格详见采购需求。招标人设定最高费率为100.00%(即不高于基准价格全额),投标人应在最高投标费率以下(含)自主报价,投标费率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即为中标后执行的结算费率。最终结算费用=服务基准价格×中标费率。投标费率不得高于100.00%;
8、本次只接受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分包、转包;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无惩戒记录;
5、投标人(不含其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资质要求:律所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且通过最近两年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签署法律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池州市。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报名AHZW2025-062项目”。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中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获取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池州市
邮箱。
标书工本费每本20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池州市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池州市。
5、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不到场开标,但投标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项目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同认可最终评审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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