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自然科普实践教育基地(F+EPC+0+M)一期项目
<关于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9-1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自然科普实践教育基地(F+EPC+0+M)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SYH-LZXMGL-ZB-2025-007
建设地点: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内。
建设内容:1.青松岭路口停车场处8o0m²、榕园停车场处120m²的配套服务设施打造提升(建设包含访客中心及多功能教室约6om²、自然生态科普场馆约120m²、森林书吧约20m²等功能区域)。2.打造公园内自然观察路径(在5条现有观察路径上设置科普展牌展架)。3.打造数字莲花山(包含网络技术人员、后期网上运营维护)。
建设投资:不少于100万元。(包含建设内容投资及配套设施设备投资)
场地出让租金:第一、二、三年:2400元/月;
第四、五年:3000元/月。
建设及运营期限:本项目招标租期为5年(不包括建设期),其中建设期为3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建设内容建成后,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合同期内承包人无偿使用。运营期间产生的效益归承包人所有。)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F+EPC+O+M)工程总承包方式。
(1)投资:完成本项目建设投资目标(不少于100万元)。
(2)设计: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包含方案设计、规划、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配合等相关服务(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配套项目的设计及所有的二次设计。
(3)采购及施工: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及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4)运营及维护:运营商也是总承包商,总承包商不仅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还对后期运营、场地维护负责。包括前期基地投资与回报的运营经济指标设计,基地人员编制设计,基地运营模式设计,基地管理流程与制度设计,基地运营计划设计等。基地建成后,在符合公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以下活动:在限定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饮料、食品售卖服务;提供服务设施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组织自然科普教育培训的开展;研发、售卖自然科普教育课程及教材、文创用品和书籍(需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关于出版物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承办自然科普相关的学术会议、研讨会;提供活动期间的后勤保障;提供旅游景点导览服务;举办文化艺术展览、体育、演出、会议展览服务等交流活动;组织户外体验、户外亲子等主题活动;运营期期间负责基地人员培训及运营过程指导;配合公园方进行基地物业管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等;运营期间做好门前三包管理,需负责责任范围内(从建筑物至人行道外沿)的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及市容秩序管理。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1.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四项资质,或由分别具有下列三项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理能力。
2.1.1具有较好的投资能力,投资能力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①如自有资金已达到投资要求(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2024年末净资产数值材料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资产核验证明(须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
②如自有资金未达到投资要求,须提供2024年末净资产数值材料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资产核验证明(须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明),同时提供所缺额度的投资证明资料;
③如需融资,投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金额)”、“银行贷款意向书”等证明资料确定。
2.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任意一方具备相关证件即为合格)。
或与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就本项目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原件、设计方资质证件等证明资料)。
2.1.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或与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就本项目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原件、设计方资质证件等证明资料)。
2.1.4本项目的特定运营资格要求:经营范围要包含国内旅游业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如为旅行社,需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 004-2013)《旅行社安全规范》(LBT 028)《旅行社服务通则》(GBIT 31385-2015)的要求。
或与具备上述资质(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就本项目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原件、运营方经营范围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统筹推进,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须具备建筑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2.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2.5运营负责人:负责基地运营维护,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3业绩要求:无要求。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设计企业,投资企业,运营企业,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投资企业。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4.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投标,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4.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5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需要。
2.6其它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0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广西;
3.3方式:①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4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投标时),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
4.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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