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9月招标》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高青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9月招标》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高青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F-1-25-20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9高青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高青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高青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高青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房屋合法持有人,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若是存在两人及以上共有产权的房屋,必须提供其他共同持有人同意租赁的书面证明;
2、投标人房屋手续齐全,不存在资产抵押和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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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康的财务状况,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扫描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资料(复印件由房屋合法持有人盖章(非自然人)或签名(自然人):(1)房屋合法持有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存在两人及以上共有产权的房屋,须提供共同持有人同意租赁的书面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不含劳务派遣)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具有二维码或验真码可查验真伪,(3)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淄博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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