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
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北XH-2025-BS09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6.726139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的提供、指导安装和相关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运、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联合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保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5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或其他组织,可以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5年之后成立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3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经销商投标的,对应的生产商也须符合信誉要求(1)-(4)项内容。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6主要设备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近三年(2022-2024)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5)产品设备相关检测部门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7)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责需提供设备生产商开具的授权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已购买招标文件者,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H-2025-BS09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燃气管道设备材料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招标范围:设备的提供、指导安装和相关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运、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联合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保等: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标准。
2.5招标控制价:4667261.3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或其他组织,可以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5年之后成立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3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经销商投标的,对应的生产商也须符合信誉要求(1)-(4)项内容。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6主要设备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近三年(2022-2024)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5)产品设备相关检测部门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7)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责需提供设备生产商开具的授权书以上提供,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报名及投标过程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已购买招标文件者,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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