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采用 “委托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模式运营博州光荣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热点资讯:采用 “委托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模式运营博州光荣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GKXJDY2025 - 0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采用 “委托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模式运营博州光荣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将新建自治州光荣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州光荣院占地面积 11964.01 平方米新建房屋一幢共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 4668.12 平方米,设计床位 118 张,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功能齐全供排水、供热、电力、绿化、亮化、物业管理用房等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完善,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具体范围详见附件《红线图》、《平面规划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移交清单和实物照片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采用 “委托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模式运营博州光荣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采用 “委托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模式运营博州光荣院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
2.4 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证照齐全;具有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经验:具有与运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光荣院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2.5 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其运营能力,不限于运营公建民营项目床位数、服务人员资质、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以上文件需要每一页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
七、其他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未全部响应的视为无效。
2、本项目类型:服务类。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运营管理期限为 10 年。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运营管理期限为 10 年。
5、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四年开始按照全部入住人员的收入 4% 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甲方给予乙方 10 年的委托运营管理权,在合同运营管理期限内,在发展期运营方前三年免缴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机构的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等费用。第四年开始按照全部入住人员的收入 4% 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此收益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全额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优先用于补充集中供养优抚对象视情免除的相关费用、对优惠服务优抚对象适当减免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而减免的相关费用,结余部分由财政统筹使用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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