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招贤镇招贤村纺织园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关于招标>
(招标编号:KST-2025-BJ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贤镇招贤村纺织园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贤镇招贤村纺织园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招贤镇招贤村纺织园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招贤镇招贤村纺织园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度 8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及养老关系在该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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