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上海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项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上海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项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个具备高性能与弹性伸缩能力的信创云原生网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具备试运行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试运行并具备验收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止,须具有为证券行业或基金行业客户提供云原生 API 网关建设类的成功案例 (如合同名称或服务内容没有体现 “云原生 API 网关建设”, 则须体现 “服务开放、API 网关、应用路由” 等相关能力之一) 至少 2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 / 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卖方必须为供应商。
(二)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首页 | 联系我们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首页 | 联系我们
6.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止,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 3 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 (含) 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 (含), 供应商未处于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云原生网关项目
二、项目编号:0686-25200A082653N
三、项目情况:
(一) 采购内容: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个具备高性能与弹性伸缩能力的信创云原生网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 家。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具备试运行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试运行并具备验收标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二) 采购流程本项目于递交应答文件当日进行磋商及评审,请供应商授权代表预留充足的时间,以确保采购顺利进行。
1. 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获得磋商谈判资格。
2. 获得磋商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磋商,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等,并在谈判后递交再次报价和相关承诺。
3. 根据最终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获得谈判资格的各供应商根据其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本项目授予合同供应商。
4.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1 家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止,须具有为证券行业或基金行业客户提供云原生 API 网关建设类的成功案例 (如合同名称或服务内容没有体现 “云原生 API 网关建设”, 则须体现 “服务开放、API 网关、应用路由” 等相关能力之一) 至少 2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 / 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卖方必须为供应商。
(二)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止,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 3 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 (含))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 (含) 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 (含), 供应商未处于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 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人民币 28.00 元 (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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