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招标: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2025招标: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云南省 2025-02-14
项目概况
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2月 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S2025-PG001
项目名称: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49.00
最高限价(万元):149.00
采购需求:结合国家、云南省、怒江州相关要求,针对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编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评审通过后的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工程性能、绩效目标等评价,开展相关废渣、周边耕地土壤、地表水、淋滤液、空气等取样及检测,并构建效果评估模型。编制完成《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实际工作内容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标准: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及国家、行业、地方等现行相关标准开展,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及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1.4.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服务项目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1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备案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的原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有);(加盖公司鲜章的原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加盖公司鲜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司鲜章的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司鲜章的原件)。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
①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② 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以磋商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 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招标人: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食堂后勤服务管理食材...
-
(招标编号:SCCX(2025)T42号)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一、招标条件本音频系统及设备开级改造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