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管采购项目
《招标通知》
吉林省2025-09-22
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WHY2025-09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管采购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4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1749060元(含13%的增值税)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7报价包含装车费用和运输费用,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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