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松溪县总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升级项目
【今日发布】
福建省
2025-09-23
松溪县总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480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松溪县总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升级项目招标工作,使用单位为松溪县总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松溪县总医院基于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国标2.0”,建设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快速应用服务,助力定点医疗机构快速接入,降低医疗机构对接协同工作难度,减少对接改造工作量,加速医保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渠道推广应用。同时按文件要求对松溪县总医院医保贯标等接口进行功能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最高限价(含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包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税)合同签订后60松溪县总医院医保移详见第五章招招标人指定地一个工作日内交898000元动支付平台升级项目标内容及要求点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
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没有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或负面行为清单中。(提供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5、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完整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将资信证明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的最后一页)。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南平地区,具备南平地区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
9、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10、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提供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17:00前,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七)。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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