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中联金地贺州零碳智慧农业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热点资讯:中联金地贺州零碳智慧农业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EGS - 2025 - 03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联金地贺州零碳智慧农业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82万元,招标人为中联金地(贺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0m,其中包含办公研发楼、后勤楼(含饭堂)、门卫室、设备用房、污水处理、土方平衡、清表清障、10KV专线供电线路(10Km)室外配套工程(其中包含道路、园林绿化、市政管网、电力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为10000万元,设计费暂定82万元(最高投标费率0.82%),设计费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最高投标费率,最终设计结算金额=最终结算审计后的建安费×中标费率。项目规模为暂估数,以实际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为准,项目规模不一致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联金地贺州零碳智慧农业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联金地贺州零碳智慧农业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四)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六)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九)供应商需提供一个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承接过的EPC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
(4)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2家,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5)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0.00元。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查询记录截图(查询内容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4、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7、企业资质(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9、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10、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合同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12、如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需联系我公司邮箱获取,获取后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盖章后同报名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以上报名资料须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拟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我公司在资料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指定邮箱(报名文件不清晰、缺项、漏项或未通知我公司审核报名文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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