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伊犁州尼勒克县晴空新能源兵地融合50万千瓦光伏(EPC)
伊犁州尼勒克县晴空新能源兵地融合50万千瓦光伏(EP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犁州尼勒克县晴空新能源兵地融合50万千瓦光伏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18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晴空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犁州尼勒克县晴空新能源兵地融合5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
2、项目地址:尼勒克县
3、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50万千瓦光伏,建设125兆瓦/50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设施、场内道路、附属设施设备等。
4、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木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43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伊犁州尼勒克县晴空新能源兵地融合50万千瓦光伏(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休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五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木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休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木次招标活动 3.4、联合休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木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获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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