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9月最新招标商业集团林晟大虞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9月最新招标商业集团林晟大虞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ZB-2025-155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YZB-2025-155。
1.2项目名称:商业集团林晟大厦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146930.00元。
1.5最高投标限价1146930.00元。
1.6采购需求:项目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566号林晟大厦20层,提供采购人办公场所的办公设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
1.7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对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且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
(3)近三年(2022年至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w.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户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售价:10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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